取消
清空记录
历史记录
清空记录
历史记录
目录
01 | 标准一般贸易贸易模式—0110
02 | 跨境电商保税模式—1210
03 | 跨境电商零售模式 —9610
04 | 市场采购模式—1039
05 | 跨境电商B2B模式—9710
06 | 探讨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模式—9810
跨境电子商务(简称“电商”)的出口退税政策与传统对外贸易企业的退税制度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们对于企业的规范性要求相仿,所附加的相关凭证同样严谨,和政府海关机构间的操作流程亦无二致。
然而,在海关的监管路径以及具体实施方式方面,却清晰地显示出彼此之间的鲜明对比。
在不同类型的出口退税业务中,海关的申报手段具有各异而明显的差别。
让我们来深入了解一下各种不同的申报方式,如:一般贸易模式采用的是以”0110″开始编号;跨境电商的保税模式则为”1210″进行编码;跨境电商 B2B 模式对应的是 “9710”;跨境电商的零售模式使用的就是”9610″;跨境电商的海外仓模式则采用”9810″;至于市场采购模式,则会以”1039″作为其独特的标识。那么,这些数字代号到底代表着什么含义呢?
1.标准一般贸易贸易模式—0110
传统贸易代码0110又被称为一般贸易直截出口,其主要特征为B2B线上及线下交易服务,随后跨国公司与国外公司共同完成B2B交易过程,成为了当前最普遍使用的出口退税模式之一。
那么这种模式的运营操作过程中,如我们与境外商家签署的合同规定需将货物发送至他们处,具体的流程又是如何呢?
首当其冲,必须通过海关进行进出口申报;接着,利用国际化的物流渠道将货物推送至境外客户所在地;最后,下游的境外企业将货物交付给消费者,这个便是0110的销售模式以及目前跨国电商以及传统贸易卖家所广泛采纳的成交方式,也称为通关模式。
绝大多数的卖家选择采取0110的海关仪式通行证,因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简便,且对商品种类以及商品通关口岸的限制并未有过于严格的约束和限制。
2.跨境电商保税模式—1210
自2014年起,中国海关局颁布了第57号公告,增加了新的海关监管代码“1210”。该监管模式适用于国内的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过海关批准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跨境交易行为,同时此类商品将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乃至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处境。
“1210”本质上就像国内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保税监管场合的仓库内存储生产出来的货物后,便可顺利地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接下来只需依照相关订单指令从仓库分发货物至境外消费者手中。
3.跨境电商零售模式—9610
9610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模式的显著特性在于所有的跨境电商卖家,例如在接到在线店铺中的订单后,选用小包裹直邮的方式将货物输送至终端消费者手中。
在此情况之下,最具代表性的方式可能是选择直接使用货运代理,再经过海外直邮的途径将货物传递至客户手中。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0110与9610两种海关通行证书均可由同一家企业同时申请办理。
4.市场采购模式—1039
对于那些没有供应商发票的出口商品来说,按照现有的税收政策,需要依据内销征税,即全额支付13%的税费。在这样的背景下,小规模批发商的税务成本将会呈现较高态势。
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出台了1039市场采购的优惠策略,具体内容为:1039市场采购商品可以享有无需供应商发票即可进行减免税赋的宽松政策环境。
换句话说,即无需提供供应商的发票,只要按照常规的流程进行货物的报关申报工作,最终就能享受到外汇合理返回国内的便捷方式。
5.跨境电商B2B模式—9710
简称为“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9710”模式,以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其境外项目标的达成交易谈判并以跨境物流为主要支柱,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设立的企业。
“9610”与“9710”两种模式都指向国内企业向境外消费者直接发货,唯一的区别在于,“9610”的销售路径属于企业至个体消费者的B2C模式,而“9710”对像是企业间的B2B模式,因此一般的情况下,“9710”的货物总量以及价值都相对较高。
6.探讨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模式—9810
9810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必须采用海外仓策略,否则无法实现流程的顺利运作。在操作9810时,需要支付海外仓的存储费用,同时,当货物运至海外仓库后需产生相应的外汇收入,才能完成出口退税环节。
因此,目前在实施9810和9610时存在着一定的难题,若能成功应对这些挑战,则有可能实现出口退税。
此外,由于9810的报关金额在预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误差,原因是实际报关金额往往取决于大量产品存放于境外的海外仓库内的情况。
这就导致了外汇收入与申报金额之间存在差距,从而使得按此方法执行9810的业务流程对我司的产品定价和报关价值提出了极为严格的要求,这也成为了现阶段实施9810业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