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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9年1月18日,内地与香港便已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新规的落地,意味着两地的法院今后可互相认定民商事判决,但也引发了质疑:这是司法安全的新阶段,或者是财产安全的新隐患?
这究竟代表什么?
简而言之,一些高资产阶层在内地创收、拓展业务,却将大部分资产置放于香港。若在内地败诉,内地法院可根据判决在香港冻结其资产,以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例如,内地败诉者张三在香港拥有40万存款,香港法院即可冻结此部分清偿债务。
内地裁决在香港并不自动适用,而是需遵循一系列程序:
胜诉方向内地法院申领裁决副本及证明书→向香港法院提交申请→香港法院批准申请后发出登记令→告知对方是否取消登记→若对方未取消→胜诉方再申请在香港强制执行。
另外,这一流程并非新规独创,只是简化了原有繁复程序。
由于香港遵循“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法官无法主动搜集证据,而应由当事人完成。因此,即使法官已知债务人身份,若缺乏确凿证据,也不能启动强制执行。
正因如此,债权人欲追回欠款,需获取债务人在港财产证据,这需向金融机构查询,受香港《隐私保护条例》限制,既耗时又耗力。
因此,尽管新规简化了程序,但在香港讨债仍需采取一定手段,花费相对较高,成功与否亦无保证。
据胡润百富2023中国高净值家庭现金流管理报告,未来三年,70%的高净值人群计划增加投资,其中23%的人选择香港,远超新加坡(14%)、东京(11%)、伦敦(9%)等地。这表明高净值人群对香港投资信心依然坚定。
胡润百富董事长胡润指出,现金为王、稳健为重、保障先行是中国高净值人群的现金流规划策略,并预计未来三年不会有明显改变。
1、新规虽带来变革,但并未侵犯公民财产私有权、隐私权等重要权益,反而建立了更为全面的互认机制,为跨境民商事诉讼提供了更多便利。跨境、跨法域的司法互助已成为国际趋势,香港亦有法例确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2、其次,香港作为普通法系,司法独立性需得到尊重。对于投资者而言,合理规划与分散资产是保值增值的关键。务必注意资产多元化配置,以应对未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