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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自雇人士强积金应如何缴纳?
03 | 自雇者应如何申报纳税?
强积金制度作为香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构成,为缴纳者提供了退休储蓄和财务规划渠道。
参与强积金计划有助于提高您的退休生活品质与财务稳定性。
除了企业主外,自雇人士还包括各类专业人员,如律师、会计师、私人医生等;以及“自负盈亏”的职业,如出租车司机、小巴司机、私人辅导教师等。
在强积金方面,自雇人士可分为:有限公司自雇人士和无限公司自雇人士。
以示例说明:若自雇者月入2万港元,则需缴纳1000港元。
但当月收入超过3万港元时,则需缴纳1500港元,或选择一次性缴纳1.8万港元/年。
此外,月收入超过3万港元的自雇者亦可选择自愿供款,缴纳费用可超过3000港元/月。
如果雇主第二次被定罪,会被罚款200,000港币以及判监十二个月。
-当然,自雇者需进行纳税申报!
自雇者可能需要提交个人纳税申报表(BIR60)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BIR52)。
若采用电子方式申报,可自动获得一个月的宽限期。
作为自雇者,需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②保存至少7年的业务记录,以备税务局随时查阅;
③编制详细的账目记录;
④若业务已终止,需在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⑤若业务地址变更,需在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⑥务必按时缴纳税款,避免税务局追缴税款。